根据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4号)、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)、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)、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)和《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》(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)等有关规定,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对近期19家单位提交的26个地质灾害防治乙、丙级资质申请材料组织了审核,对中建建工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予以通过,并公示。
该证书的取得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本单位业务承揽能力,扩大市场占有率,促进公司生态修复业务的多元化发展,增强公司生态修复全产业链竞争优势,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。